摘要:初创企业融资过程中,融资的对象以及合同的设计会对初创企业的经营状态以及社会 福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融资的对象分为仅仅追求货币收益的风险投资家和同时追求 货币收益及战略目标的战略投资者,并基于此在阶段性融资背景下考察了单个投资者、多个独 立投资者以及辛迪加组织这三类融资方式中融资对象的选择和融资契约的设计,最后以社会 福利水平最优为首要目标、企业预期收益最大为次要目标为企业家提供最优的融资决策. 通过 分析表明一个最优的融资决策应当包含最优的融资方式和最优的融资对象. 关于融资方式,辛 迪加组织提供融资可行时,企业家应寻求辛迪加组织融资且这种融资方式总是社会有效率的; 辛迪加组织提供融资不可行时,企业家应寻求多个独立的投资者融资,但这种融资方式无法实 现最优的社会福利水平. 关于融资对象,企业家应选择努力水平与一阶最优努力水平最为接近 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