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中楷 , 申成然 , 彭志强
6(6):76-85.
摘要:受专利保护的原制造商享有产品再制造的专有权利,只有获得原制造商的专利许可,第三方再制造商才能进行专利产品的回收再制造. 针对再制造知识产权保护在管理研究中的不足,本文建立了受专利保护的原制造商许可第三方再制造的闭环供应链模型,利用博弈理论讨论了分散与集中情况下节点企业的最优决策. 同时,分析了专利许可对旧产品回收再制造的影响. 在传统收益分享契约的基础上,将契约形式扩展到三方,提出了第三方回收再制造的收益分享与费用分担契约的协调机制.